人民網深圳6月24日電 (記者 呂紹剛)7月1日起,到2019年6月30日的未來5年裡,深圳全市境內對所有野生動物進行禁獵。只要獵捕野生動物達到20只以上,無論種類,獵捕人都將受到刑法製裁。
  據瞭解,深圳市城管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經過專家論證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見,提請深圳市政府發佈通告在全市範圍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該通告已獲市政府批准,將於7月1日正式生效。這意味著,深圳違反規定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由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深圳市野生動物資源較為豐富,不僅分佈有蟒蛇、穿山甲、獼猴、黑臉琵鷺、黃嘴白鷺、中華秋沙鴨、鴛鴦、貓頭鷹、蛇雕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還有黃麂、豹貓、野豬、白鷺、夜鷺、蒼鷺、鸕鶿、各種水雞、水鴨等上百種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有經濟價值和科研價值的野生動物(簡稱“三有”野生動物)。
  另外,深圳市處於全球候鳥和我國候鳥遷徙的路線上,是候鳥遷徙的主要“加油站”和“越冬地”。據統計,每年在深圳市遷徙停留或越冬的鳥類數十萬之多,其中福田紅樹林自然保護區、深圳灣、僑城濕地、西鄉紅樹林、海上田園、鐵崗水庫、大鵬半島、梧桐山風景區等地都是候鳥遷徙的停歇地和越冬地。
  該通告稱,深圳市行政區域範圍為禁獵區。禁獵區內禁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獵捕、殺害陸生野生動物,禁止破壞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及其生存環境。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郊野公園為永久禁獵區域。深圳市其他區域自2014年7月1日起,到2019年6月30日止禁獵,禁獵期5年。
  通告稱,禁獵期間如因陸生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增加,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由深圳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實際情況依法對禁獵物種作相應調整,並採取應急措施。
  禁獵物種為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廣東省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因科研、救護、馴養繁殖、國際交流等特殊情況確需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必須依法申請特許獵捕證或者狩獵證。
  設立禁獵區後,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可以立案;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50只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一旦設立禁獵區或禁獵期,起刑點將大大降低,只要獵捕野生動物達到20只以上,無論種類,獵捕人都將受到刑法製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隻以上的即屬“情節嚴重”。
  因此,設立禁獵區後,深圳市森林公安將對非法獵捕者採取強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從而有效打擊非法濫捕濫獵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通告稱,公民有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義務,對發現非法獵捕或殺害陸生野生動物、侵占或破壞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及其生存環境的違法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檢舉和控告電話:110、83245353。(完)【新聞來源:人民網深圳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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